重複利用記錄

記事番号:040731

您可以重複利用(複製)已登錄的記錄,建立新記錄。
想重複利用現有記錄中輸入的內容,對部分內容進行變更後登錄為新記錄時,可以使用此功能。

在不適合運用重複利用記錄進行登錄的應用程式中,可以停用重複利用記錄功能。
停用重複利用記錄功能後,將隱藏[重複利用]圖示。
停用重複利用記錄功能

不會被複製的欄位與資料

重複利用記錄並新增為新記錄時,不會複製下列欄位及資料:

  • [記錄號碼]
  • [作成者]
  • [更新人]
  • [建立時間]
  • [更新時間]
  • [附件]
  • 流程管理資訊(狀態、執行者)
  • 回覆
  • 版本歷程

此外,上述以外的欄位若操作的使用者在[欄位的存取權限]中沒有編輯權限,該欄位的資料將顯示空白,無法複製。
對欄位設定存取權限

步驟

  1. 點選應用程式,顯示[記錄清單]畫面(應用程式的首頁)。

  2. 點選要重複利用的記錄左側的[查看記錄詳情]圖示 。
    截圖:框線強調[查看記錄詳情]圖示

  3. 點選[重複利用]圖示。
    新增記錄畫面將以已輸入複製來源的記錄資料的狀態開啟。截圖:框線強調[重複利用]圖示

  4. 視需要編輯記錄。
    截圖:在[記錄詳情]畫面中編輯記錄

  5. 點選[儲存],儲存記錄。該筆記錄將被登錄為新記錄。

顯示錯誤訊息,無法儲存記錄

可能是存取權限或應用程式的設定發生問題所造成。
關於處理方式,請參閱以下頁面。

停用重複利用記錄功能

重複利用記錄功能,在初始設定中預設為啟用。
在不適合運用重複利用記錄進行登錄的應用程式中,可以停用重複利用記錄功能,並隱藏[重複利用]圖示。

  1. 在[記錄清單]畫面中,點選畫面右上方齒輪形狀的[設定應用程式]圖示。
    截圖:框線強調[設定應用程式]圖示

  2. 在[應用程式的設定]畫面中,點選[設定]分頁的[其他設定]中的[進階設定]。

  3. 在[進階設定]畫面中,取消勾選[允許重複利用記錄]。
    截圖:重複利用功能的核取方塊

  4. 點選畫面右下方的[儲存]。

  5. 在[應用程式的設定]畫面中,點選[更新應用程式]。

  6. 在[更新應用程式]對話方塊中,點選[更新應用程式]。